/

消费券明天开始发放 百家企业参与活动

齐点淄博 2022-02-14 17:36:47 阅读量:

2022-02-14 17:36:47

下面说个好消息,咱淄博又要给市民发福利了,1100万元惠民消费券从明天起就可以领取。那么今年的消费券如何领,怎么使用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记者了解到,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增长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助力“五好”城市建设,近日,我市《“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惠民活动实施方案》发布。市民从明天开始,就可以领取消费券了。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霍强:春节期间,为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我们组织开展“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消费惠民活动,活动期间,拟发放1100万元消费券,100余家零售餐饮企业参与我们的活动,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市民可通过关注山东银联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通过关注淄博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参与活动企业信息。

此次发放的消费券分20元、50元、100元3种。共发4批次,分别在2月15日(元宵节)、2月20日、2月25日、2月28日,每天上午10点发放。淄博地区云闪付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本地专区”-“政府消费券”栏目下领取消费券。活动期间,每个云闪付用户共分别可领取20元、50元、100元消费券各1张,即每人4次,最多各抢1张,共170元,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核销日期截止到3月15日。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到消费券的用户,须在淄博本地方可领取、核销消费券。本次消费券核销规则为,每单消费100元以上,可用2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或2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3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或20元)消费券1张;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霍强: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全力加强过程监管,保证活动更好惠及广大市民,努力为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做出更多商务贡献。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马永福

值班主任:魏   伟

编       审:  张   东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