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作为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顺利施行,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专题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围绕《条例》施行中涉及的监督管理、数据应用、法律责任等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
编 辑:李鹏 张鹏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杨林
编 审:梁军
监 制:郑文
总监制:王旭
《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作为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域全国首部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顺利施行,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淄博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专题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围绕《条例》施行中涉及的监督管理、数据应用、法律责任等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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