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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齐点淄博 2022-04-08 19:44:11 阅读量:

2022-04-08 19:44:11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2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由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编 辑:李鹏 张鹏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马晓飞

编 审:梁军

监 制:郑文

总监制: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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