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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我市将逐步建立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人员全息电子档案

齐点淄博 2022-04-29 18:26:23 阅读量:

2022-04-29 18:26:23

4月29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进行发布和解读。《办法》对于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作了明确规定,我市公安机关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秩序。

我市电动车保有量大、发生交通事故多,根据统计,电动自行车事故在全市事故总量中占比达到70%,同时80%以上伤者因为不带头盔导致头部重伤甚至死亡。自2020年起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综合采取路面劝导、行业带动、借赠头盔、宣传教育等措施,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佩戴头盔。特别是今年以来,充分利用社会面视频资源,对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等行为进行非现场抓拍取证,确认并电话、短信告知7.2万余人,有效提高了头盔佩戴率。目前,已由2020年初的不足10%提升到75%左右。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我市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特别是大幅提高头盔佩戴率提供了强力支撑。下一步,我市将把提升安全头盔佩戴率作为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抓手,用足用好劝导和处罚两个手段,全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比率。此外,还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在全市已设立691处带牌销售网点的基础上,继续推广“带牌销售”和“交管12123”手机APP登记服务,为群众挂牌登记提供便利。

二是进一步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扩大路口语音提示系统安装范围,持续开展宣传引导、路面劝导活动,不断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三是适时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把握好严格执法与温情管理的关系,对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以警示教育为主,对多次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同时,继续加大非现场抓拍力度,逐步建立起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人员全息电子档案,实施针对性管控,并探索将交通违法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

文明交通,安全第一。淄博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上路行驶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不要浏览电子设备和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安全驾驶,遵法出行。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佳 高明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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