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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路 违规将被罚

齐点淄博 2022-05-07 17:44:41 阅读量:

2022-05-07 17:44:41

《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骑电动车要戴头盔,不能浏览电子设备,这是明确要求了的,那大家执行的怎么样了呢?

今天上午,在张店柳泉路和华光路路口,一辆违规载人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民警拦下,车上的两名乘客没有佩戴头盔。

民警:《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5月1日开始实施了了解吧?

市民:了解。

民警:第一个戴头盔做得很好,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驾乘人员要佩戴头盔,驾驶员和乘坐人员都需要戴头盔。

市民:行。

民警:小孩是不适合乘坐的。

市民:好的。

民警:你这一辆车带了三个人,这个明显是违法了。

市民:好的

民警:第一个要改正口头警告,如果再犯就处以20元罚款了。

不戴头盔,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是此次查处的重点,短短一个小时,张店交警在这一路口就查处了多起违法行为。

民警:戴好头盔,然后行车的时候不要途中拨打电话,遵守交通规则 ,不要逆行,从五月一号开始实行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浏览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张店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 张猛: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或者拨打手持电话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第二个就是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对违反上述两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信息,再次违反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元罚款。

交警部门在中心城区多个路口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和纠正,同时为市民详细讲解《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引导并提醒广大市民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逆行、不闯红灯、不手持通讯设备骑行,确保出行安全,切实增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张店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 张猛: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朋友,驾乘电动自行车的时候,一定要规范佩戴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穿马路,文明驾驶安全驾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编       辑:马晓璐

责       编:张   君

值班主任:卢   亮

编       审:梁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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