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驾乘电动自行车遵法守法在行动全面启动
今天上午,“文明出行 守护安全”淄博市驾乘电动自行车遵法守法在行动启动仪式在市博物馆广场举行。
作为今年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在淄博市驾乘电动自行车遵法守法在行动启动仪式上,文明单位代表,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代表分别发言,相关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
文明单位代表 李想:我们文明单位代表下一步将以身作则,安全佩戴头盔,养成良好的佩戴头盔的习惯,同时提醒身边的家人,出行时佩戴安全头盔。
市民代表 张新欣:作为驾乘电动车的代表,希望市民们能够安全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出行,希望大家都能够提高交通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家都能成为一个文明的市民,作交通安全的践行者和宣传员。
交警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开展交通安全巡回宣讲,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等重点工作,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体系和文明创建内容。从严整治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外卖骑手、快递员安全守法出行。净化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启动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的领导还与市民一起在“文明出行 守护安全”宣传横幅上签名。
张店交警大队铁骑队队长 孙方军:这次启动仪式以后,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这种宣传教育,对初次警告,第二次还继续不戴头盔的驾乘人员,按照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罚款20元的处罚,所以在这倡导广大驾乘人员,一定要安全佩戴头盔,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马永福
值班主任:卢 亮
编 审: 张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