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为了继续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了。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科科员 王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可持发证日期在12个月以内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失业保险金实际发放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参保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及以上。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申请,必须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批准日期12个月内申请,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企业在职职工申请,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本人及其所在企业无欠缴社会保险费记录,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于批准日期12个月内申请,证书可以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科科员 王博:补贴标准为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
申请人可以通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也可以到企业参保地、失业保险金发放地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窗口提交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资金至申请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淄博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失业保险科科员 王博: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与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张 君
值班主任:魏 伟
编 审: 许珊珊 杨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