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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企纾困解难 利民惠民更便民

齐点淄博 2022-08-30 17:00:03 阅读量:

2022-08-30 17:00:03

 


8月30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走在前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二场,邀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向社会发布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已累计为115.77万名职工建立了公积金缴存账户,当年新增缴存人数4.32万人,新增缴存额 51.89亿元,同比增长10.7%,累计缴存额717.16亿元。同时,为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31日出台了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主任 王勇: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与职工充分协商,并明确缓缴主体的前提下,可向我们申请缓缴,到期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职工确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手续。

 

另外一项阶段性支持政策是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贷款职工不作逾期处理。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群体、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不作逾期判定,不上报征信部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主任 王勇: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2022年每月不超过3000元。

 

另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本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取消缴存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条件限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 主任 王勇:符合“淄博人才金政50条”规定的人才群体,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个月以上,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与此同时,降低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降为30%,二套房贷款轮候放款等待时间也缩短至2个月。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马永福

值班主任:魏   伟

编       审:  许珊珊  杨  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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