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开展定点药店专项检查 违规药店受到处罚
4月11日,《淄博观察》栏目报道了部分药店存在医保刷卡乱象、不按医保规定刷卡售卖物品等行为。节目播出后,市医保部门连夜行动,对部分药店进行了检查。
4月13日上午,记者跟随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对中心城区几家药店进行了检查,并对各家药店的药品摆放、销售、存留档等情况进行了一一查验。 在某药店执法人员发现了消字号药品纳入了医保支付的违规现象,并向该药店下达了医疗保险监督检查反馈表,勒令其马上整改。
张店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范家文表示,根据相关医保协议规定,消字号产品是不允许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从今天开始,将对这家药店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让其限期整改,并依据协议作出相应处罚。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医保局在收到媒体曝光问题线索后,立即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对全市所有的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并要求依法依规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处理。
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科副科长张卿文表示,下一步医保局将不断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欢迎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进行监督和举报,他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力度,维护好基金安全,守护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博 观
编 辑:吉玉爱
值班主任:靳学功
编 审: 杨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