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最新通知!这笔钱​要加倍发

齐点淄博 2020-06-22 11:29:09 阅读量: 来源:鲁中晨报

2020-06-22 11:29:09

6月18日

淄博市人社局网站发布
关于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
并做好5月份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社局,经开区组织人事部,市社保中心:

据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工作的函》(淄发改函〔2020〕17号)所示:2020年5月份淄博市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为12.3%,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为5.3%,已经达到了社会救助和保障的启动条件。

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发放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发改价格〔2020〕19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淄价字〔2016〕132号)要求,现将淄博市2020年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范围

2020年5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


二、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以现行补贴标准为基础,提高当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1倍,即当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标准×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同比涨幅×2。


2020年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当月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标准×5.3%×2。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一档1719×5.3%×2=182.21元;二档1557×5.3%×2=165.04元;三档1395×5.3%×2=147.87元。


(二)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一档860×5.3%×2=91.16元;二档779×5.3%×2=82.57元;三档698×5.3%×2=73.99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2020年5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