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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纪委监委通报了这些问题!

齐点淄博 2020-07-16 15:58:56 阅读量:

2020-07-16 15:58:56

日前,

沂源县纪委监委通报了7起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分别是:



西里镇石拉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学端醉酒驾车问题。

2018年11月17日晚,王学端酒后、无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1月,王学端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19年1月,县纪委给予王学端开除党籍处分。



东里镇前水北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淑坤醉酒驾车问题。

2019年1月16日晚,李淑坤酒后驾驶小型面包车,沿县石香路由北向南行至东里镇水北村路段,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7月,李淑坤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8月,县纪委给予李淑坤开除党籍处分。



燕崖镇山水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娄合力醉酒驾车问题。

2019年5月15日晚,娄合力酒后驾驶小型客车,沿沂河路由东向西行至沂河路鲁阳小区南门,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10月,娄合力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9年11月,县纪委给予娄合力开除党籍处分。



石桥镇马庄村党支部书记徐希明酒后驾车问题。

2018年2月1日晚,徐希明在新城路与健康路路口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18年2月,县交警大队给予徐希明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行政处罚。2019年1月,石桥镇党委给予徐希明党内警告处分。



悦庄镇张家庄村党员张德波醉酒驾车问题。

2019年5月17日晚,张德波酒后、无证驾驶车辆,沿军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军民路中段,被执勤民警查获。2019年9月,张德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0年2月,县纪委给予张德波开除党籍处分。



南麻街道范子峪村党员程恒富酒后驾车问题。

2020年1月10日下午,程恒富在荆山路物资局路口处酒后、无证驾驶未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20年1月,县交警大队给予程恒富罚款一千四百元行政处罚。2020年3月,南麻街道党工委给予程恒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鲁山镇刘家洞村党员郭强酒后驾车问题。

2020年1月9日晚,郭强在县药玻路酒后、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2020年1月,县交警大队给予郭强罚款一千四百元行政处罚。2020年5月,南鲁山镇党委给予郭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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