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淄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发布
齐点淄博
2020-07-20 11: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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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
十二届淄博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发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淄博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等相关规定,市委决定于2020年7月下旬至10月上旬,开展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现公告如下:
1.市委工作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要保密局
3.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市中心医院、市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
4.市政法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延伸巡察高新区人民法院,市县联动巡察各区县人民法院)
1.深化政治巡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进行政治体检,围绕“四个落实”查找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坚持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从现象看本质,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情况;看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看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以及应对新冠肺炎情况等。加强对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看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看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等。加强对党组(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的监督检查,看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看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看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看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等。加强对党组(党委)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集中整治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看党组(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看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看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等。
2.推动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对照全会提出的十二个方面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淄博高质量发展,紧盯“六大赋能行动”“十二大攻坚行动”“十五大重点改革攻坚事项”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巡察监督,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本领,增强忧患意识,坚决纠正工作落实中的温差、落差、偏差,坚决清除阻碍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绊脚石,围绕“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积极作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3.紧盯作风问题。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以及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着力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着眼锤炼“淄博作风”,治庸治懒治散治慢治拖治瞒,坚决整治繁琐主义,着力发现抓落实中的“思维惯性、路径依赖”“本领恐慌、能力危机”“粗枝大叶、敷衍了事”“浮光掠影、浅尝辄止”等问题。
4.维护群众利益。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卫生系统全面巡察,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着力发现人民立场不牢固、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忽视群众关切、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各巡察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待正式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公开。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