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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10万!淄博这里集中整治!已有多人被罚!

齐点淄博 2020-08-24 14:39:32 阅读量:

2020-08-24 14:39:32

伴随着文昌湖的旅游开发,

游客增多的同时,
不文明现象也日益增长,
钓鱼、游泳等不文明行为
严重破坏水库水生态平衡的同时,
更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由萌山水库管理处、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库内游泳、钓鱼等水事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为确保执法成效,此次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水陆联合执法。执法过程中,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劝导。

区水务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对现场12名游泳人员进行了立案登记做好调查取证,区综合执法局按照相应的处罚条款对其做出处罚。

为切实加强水库水体保护,防止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在日常巡查管理的基础上,三部门针对法律法规禁止行为处罚规定发布《通告》。《淄博市萌山水库保护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非法捕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游泳的,处三百元以下罚款。


为加强长效管理,萌山水库管理处、淄博市公安局文昌湖分局及区综合执法局将严格按照《萌山水库水域联合巡查方案》开展巡查工作。



在此提醒大家,
希望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要在水库水域进行钓鱼、
游泳等不文明行为。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来源:文昌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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