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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这里将新增3786个智慧停车位

齐点淄博 2020-08-31 16:09:46 阅读量:

2020-08-31 16:09:46

8月31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征求
《周村区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意见建议的公告





周村区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项目实施内容

(一)建设区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共享各类城市停车资源,建设智能诱导、智能管理、智能收费、智能分析的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形成全区停车泊位“一张网”,开发停车APP“周村智慧停车”系统,为广大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实时查询、在线预订、停车缴费、先离场后付费、导航服务、监督管理等智能化服务。
(二)启动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提高路内停车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项目共分为三期:
一期(2020年8月至2020年底)主要建设内容有:搭建城区智慧停车系统信息管理平台,包括数据管理指挥中心、后台运营维护系统、用户交互系统(web端+App)、巡查员配备移动巡检系统(PDA)。同时,对城区13条停车刚需道路中3786个路内泊位、政投建的相关公共停车场以中位视频桩识别技术、高位视频监控手段和低位路牙机设备,进行智能停车改造。
二期(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以一期建设为基础,在全区范围内选取可扩展区域进行二期建设,将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火车站、汽车站配建的停车设施以及医疗、文化、教育、体育、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服务机构)配建的停车设施的停车数据接入平台,逐步将路内泊位、路外停车场等资源纳入平台统筹管理,实现公共停车资源区域性统一管理、协同调配。
三期以一期和二期建设为基础通过数据有偿使用、交换或者行政手段,将已经备案的商业配建停车场的停车数据接入平台。同时,接入实施停车收费的路内泊位数据和汽车充电桩信息数据。





项目运作方式

该项目运作模式为政府和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合作模式,双方合作组建项目公司,合作期限拟不少于10年。运作流程将按照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和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令第2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执行。
项目实施后,按照淄博市物价局、住建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和公安局《淄博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淄价字〔2017〕33号),并参照《淄博市中心城区实行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拟定停车收费标准,根据各路段实际情况划分一类、二类收费区域,进行差异化定价。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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