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部可以报考山东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啦!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2020年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有关事项。
据悉,列入2020年转业计划,符合进济南市区安置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军转干部可以报考省直(中央)驻济单位,包括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根据部署,报考省直(中央)驻济单位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9:00—9月2日16:00。通过“2020年全省军转干部安置统一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登陆“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首页(网址:http://dva.shandong.gov.cn),点击“2020年全省军转干部安置统一考试”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填报有关信息。
省退役军人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初审,笔试结束后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考试和入围资格,弄虚作假者作退档处理。
具体考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形式,一份试卷,满分100分。团职干部与营职及以下干部(含专业技术干部)实行分卷考试。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以及军队和地方应知应会的知识。
团职干部主要测试其政治素质、组织管理和问题处置等基本能力;营职及以下干部(含专业技术干部)主要测试其对通用基础知识掌握运用及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核内容包括依据军转干部档案记载,对军龄、职务等级、军衔等级、立功受奖、特殊岗位等情况进行考核赋分。
赋分标准:
(1)军龄赋分。每年2分。
(2)职务等级赋分。排职2分、副连职4分、正连职6分、副营职8分、正营职10分、副团职12分、正团职14分、中级职称专业技术7级14分、高级职称专业技术7级16分、专业技术6级16分;其余专业技术干部和文职干部按对应行政职务等级赋分。
(3)军衔等级赋分。少尉2分、中尉4分、上尉6分、少校8分、中校10分、上校12分、大校14分;文职干部参照相应军衔等级赋分。
(4)立功受奖加分。获战区(原大军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的计30分;获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的计20分;获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的计10分;获三等功的计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20、10、5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或军队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10、5、3分;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或获军队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5、3、2分;获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前三位人员分别计3、2、1分。在执行全国性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时立功的可参照战时立功的赋分。立功受奖分数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等次的分数,其中三等功最多计2次;同一事由多次受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5)特殊岗位加分。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或从事飞行、舰艇、涉核工作满10年计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再加0.5分;在同一时间段内,各项分数不重复累加。
考核赋分工作由省退役军人厅移交安置处会同山东省军区等有关部队转业办组织实施。考核赋分情况在军转干部所在部队、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在安置计划和规定时间内,入围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长和接收单位的工作需要,与中央驻济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自愿到中央或省属驻济企业工作且符合在济南市区安置条件的军转干部,可不受安置考试考核分数限制,直接与中央或省属驻济企业协商。双方达成意向的,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采取“直通车”安置办法,安排到接收单位。
未确定单位的入围人员,在省直部门(单位)安置计划和中央驻济行政事业单位余下的计划内,按照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单位。选择单位时,上一个职务层次人员选择后余下的计划,直接转入下一个职务层次人员选择。放弃选择的,由省退役军人厅在省直部门(单位)和中央驻济行政事业单位余下的计划内指令性分配。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审计厅、省人防办、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省医科院)等部门(单位)列为“人岗相适”单位。以上单位的部分安置计划,由符合其需求条件的入围人员优先选择。符合同一单位需求条件人数超过计划数的,按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