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涉及染发类、护肤类、烫发类、香水类、面膜类、彩妆类、防晒类、婴幼儿护肤类等8类化妆品。经检验,发现检验项目符合规定1280批次,不合格84批次。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涉及染发类、护肤类、烫发类、香水类、面膜类、彩妆类、防晒类、婴幼儿护肤类等8类化妆品。经检验,发现检验项目符合规定1280批次,不合格84批次。详细信息见附件。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生产企业涉及外省的,已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查处置。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通告如下:一、经核查确认,标示12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1个品种共13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附件:13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2020年第5期)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通告如下:一、经核查确认,标示11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5个品种共14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二、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三、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附件:14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202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