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
按照淄博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
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统一为12个档次,其中100元缴费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和困难群体,其他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缴费档次和补贴如下: 广大参保群众可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支付宝、山东税务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缴纳,或按时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账户。 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特提供相关咨询电话: 淄博市:0533-12333(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张店区:2927306 淄川区:5268096 博山区:4196005 临淄区:7177137 周村区:6176187 桓台县:8226073 高青县:6965573 沂源县:3227158 高新区:2326104 经开区:7870208 文昌湖:6030031 特别提醒: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请拨打市医保局咨询电话:0533-3120000
来源:淄博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