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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起报!淄博消防/公安招聘95人!

齐点淄博 2020-10-26 14:37:28 阅读量:

2020-10-26 14:37:28

最新招聘信息!


临淄区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50人

高青县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25人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招聘辅警20人



临淄区


近日,记者从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为推进临淄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力度,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招收政府专职消防员。

招录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从事灭火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

招录条件

1、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68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身上无纹身,无犯罪记录。年龄18-26周岁之间(200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可以适当放宽至28周岁。


2、具有胜任消防工作所需文化素质及能力,退役军人及技能特殊岗位人才,年龄23-30周岁,政治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体分类及要求:

▶文秘类: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能完成办公室文件的上传下达,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行政接待,在部队担任过文书岗位的优先录用。

▶宣传类: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完成日常摄影及宣传报道。

▶厨师类:身体健康,完成日常炊事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在部队从事炊事岗位或具有等级厨师资格证的优先录用。

▶消防员:较好的身体素质,体能课目达到合格水平,吃苦耐劳,退伍军人优先。

▶驾驶员:具备B2以上驾驶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对临淄区辖区道路熟悉者优先录用。

招录方法和程序

招录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现场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心理测试”等程序进行。

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2020年11月5日

计划招收5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择优录取,依次替补。入职后分配到齐鲁化学工业区特勤消防站工作。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11月6日-11月8日

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提交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

对于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回复,请注意查收。

现场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面试形式由谈心谈话、现场提问、体能测试等形式组成,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

体能采取计分制,体能测试成绩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是否通过面试、体能测试成绩等反馈给面试者。

政治审查


政审人员:公布的考试总成绩通过的人员

主要内容包括:年龄、户籍、文化程度证明、现实表现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有无犯罪记录等的政治情况。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对相关证明与报名人员填报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不符的人员不予录用。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视情况对空缺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

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身体条件依据《山东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执行。

试用、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将试用二个月(实习期),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合格后分配至临淄区消防救援大队各队站进行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工资待遇

1、按照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相关规定统一办理缴纳。缴纳七险一金(五险+意外伤害险+重大疾病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每月轮休8天,准军事化管理,扣除保险等费用;初入职消防战斗员两个月实习期通过后,工资4000元以上,持有B证以上的驾驶员,从事驾驶员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最高可拿到2000元奖励,逐年递增工龄工资,退伍军人优先录用军龄套改工龄,有驾照、通信、无人机操作、摄像、体育、写作等专业优先。


3、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食宿(伙食费参照消防员标准),免费供应被装和服装。工作满3年,工作认真、勤学能干并表现十分优秀者可学车、入党等。


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有优先条件晋取国家消防队员,每年18—24周岁的在职专职队员,有想考录国家队员的优先考虑,并且入职工龄(满一年)套改为国家队员工龄。有意向从事森林消防的队员,可先报取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岗位调整,可从事森林消防事业。

管理模式

入职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战备,无特殊情况下每月8天假期,实习期2个月,特殊情况需要战备执勤时,战备结束后单位安排补休及调休。


联系人:马队长 15169307067、徐班长13853336172、 刘队长15550329119 、王队长 13869392789




高青县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男性,年龄18-26岁(退伍士兵可适当放宽)。

3、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6、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退役士兵;

3、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4、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初级及以上汽车维修工证、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

6、具有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有写作专长的人员;

7、有长跑、短跑、篮球和烹饪等技术专长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一)薪资范畴
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发放试用工资13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按照等级档次标准发放,扣除个人承担保险、住房公积金实发月工资收入约3500元,合同期内基础工资逐年递增,按照本人每年晋级晋档情况增发基础工资金额。

(二)福利待遇
统一为入职队员缴纳社会六项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商业保险等,入职一年以上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统一发放被装,统一食宿,每年定期组织体检,入职期间表现优异,符合加入党(团)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加入党(团)组织,体能素质强、业务水平高,每年可优先推荐参加正(副)班长、队长助理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任命,增发岗位补贴。

(三)管理模式
入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主要从事灭火救援、重大消防安保活动勤务保卫等工作。在无特殊战备任务的情况下,实行每月轮休8至10天,实习期间每周休息1天,战备期间停止休息,战备结束后适当安排补休。

三、报名流程

招聘考核工作包含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环节。
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2月15日。
报名地址:
高城工业园消防救援站(支脉河路和工业二路交叉路口西)
值班室:2827536   
王队长:13345236119
董班长:13070667026
郝班长:13589596267

四、报名材料

请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医保卡、劳动就业失业证的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现场检查),个人简历,本人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3张,有专长的带专业技能证书,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0人,限男性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无看护任务时参加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巡逻特警大队值班备勤工作,由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负责管理。


二、招聘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0月27日至2002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0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网上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日
审核时间: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2日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3日

报名网站:应聘人员需登录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警方公告”栏)或关注“淄川公安”微信公众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在报名时间内(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录指定报名网站
(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zbzichuanrs/index.html#/index),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电子版照片。上传材料包括: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纯色背景)、身份证、应聘职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准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责任自负。

为保护应聘人员个人隐私,报名信息中将不再涉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网上报名、体能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治考核、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结果和信息公告,将随时在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警方公告”栏)和“淄川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应聘人员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查看相关信息不及时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内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11月5日24:00前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凭报名表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二)体能测评
报名初审通过后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附件1),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当场公布,测评成绩不计入招聘考试总分。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通过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应聘岗位所需学历证明、《个人征信报告》(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打印)、《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反应、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治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应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个人交纳,体检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六)聘用
聘用人员纳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由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直接指挥和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和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四、相关待遇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每人每月应发工资一般不低于2410元(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发放制式辅警服装,为辅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关注信息公告,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招聘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辅警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公布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参考资料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报名、体能测评、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试、考察环节无故放弃等浪费考试资源的行为,将纳入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允许参加淄博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

联系人:李警官  金警官
招聘咨询电话:(0533)2135575   2135691
招聘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7:00

本公告由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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