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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第三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公示!

2020-10-30 14:19:26 阅读量:

2020-10-30 14:19:26

快看!

张店区第三批

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公示

根据省厅交管局《关于做好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张店区第三批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网点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带牌销售”网点可办理该企业所售品牌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并按规定开具销售发票,严禁为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0年10月30日








来源:淄博交通文艺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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