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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军被双开!

齐点淄博 2020-11-12 18:40:17 阅读量:

2020-11-12 18:40:17

日前,临淄区纪委监委对临淄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立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组织谈话函询时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少数人决定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群众纪律,挤占农民培训专项资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安排管理服务对象为其垫付购房款;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送的好处费及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王立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临淄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立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临淄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立军简历:


王立军,男,汉族,1969年10月生,淄博临淄人,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共青团临淄区委副书记、北羊乡党委副书记、皇城镇党委副书记等职。2001年8月任临淄区敬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4年2月任临淄区政协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2004年12月任临淄区政协常委、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11月任临淄区边河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0年8月任临淄区边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0年11月任临淄区南王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1年11月任临淄区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2月任临淄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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