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再推12项新举措 有车人员更便利
记者从由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举办的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迅速抓好公安部《关于印发<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20〕298 号)的贯彻落实,淄博市全面推行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12项措施。
实施背景
近年来,我国交通大发展持续深入推进,人车路等交通要素保持高位增长,截至2020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3.65亿辆,其中汽车达到2.75亿辆,驾驶人达4.5亿人。面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交管工作的新要求,公安部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推行车检、驾考、号牌管理等改革基础上,2018以来又陆续推出了4批4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累计惠及8亿多人次,为群众企业减少办事成本400多亿元。为2000多万人跨省异地检车、考证和补换证提供服务,方便群众异地学习生活、干事创业;全面落实交管窗口“一证办、一窗办”,为群众减少办事材料6亿多份;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用户达3.54亿,提供网上办牌办证等服务21.9亿次。在抗击新冠疫情关键时期,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应急防控车辆牌证“加急办、便捷办”,实行群众考试领证“延期办、容缺办”,办理加急业务6.6万笔,网办业务同比增长200%,全力保障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在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主动回应群众企业需求,进一步推出12项改革新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和企业办事负担,惠民利企、赋能发展,助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
主要内容
此次改革,推出“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三个方面12项新措施:
一是在推行“异地通办”方面,推出4项新措施,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推行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此项措施公安部自2020年11月20日先行在内蒙古、江西、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试点实施),推行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需要,更好降低企业办事运营成本,更好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推出5项新措施,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检验周期,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进一步简化办牌办证条件程序,不断拓展交管城乡服务覆盖面。
三是在深化“网上服务”方面,推出3项新措施,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推行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网上查询,试点机动车交强险信息在线核查,运用交管大数据服务民生、赋能经济、保障安全,不断提升“互联网+交管政务”服务水平。
推进措施
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为保证新措施顺利启动、精准落地,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交警总队的部署要求,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全力做好各项实施准备。一是立足淄博实际,制定配套的制度规范,统筹推进我市贯彻实施工作。二是完成对全市公安交警、辅警实施12项改革新措施的集中培训工作。三是抽调科技骨干成立了专门的系统运维队伍,保障12项改革新措施信息系统升级。四是对接市卫健委、交通运输局等主管部门,推进落实扩大驾驶人体检医疗机构范围、推行道路运输企业信息查询提示服务等服务新举措。五是强化宣传。前期依托“淄博交警”“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和全市交警服务窗口通过刊发宣传稿件、发放12项改革新措施“明白纸”、宣传折页、设置宣传展板以及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进行了集中宣传。
为确保12项改革新措施顺利实施,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还加强督查督办,狠抓改革落实,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让群众办事更便捷、企业营商更便利。
淄博广电融媒体中心记者 曲磊 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