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识,消费者通过这一标识就能立即识别自己的存款在这家金融机构是否有保障,是否安全。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不需要。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权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事实上,存款保险制度早在2015年就覆盖境内所有法人银行,如今全面启用标识将给消费者和金融机构又带来什么影响?如何运行?
存款保险制度又可以称为存款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对公众的存款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央行表示,目前,全国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一共有4025家,目前全面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就是完善存款保险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 黄晓龙:因为存款保险标识具有直观、醒目、公信力强的特点,有助于广大储户更加方便地了解到,他的存款受到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充分保障。标识实行以后,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在这个营业网点的显著位置会展示这个标识。
央行表示,我国是高储蓄的国家,居民具有较高的储蓄倾向,大多数金融资产也是以存款的形式存在,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看,储蓄存款也部分承担着教育、养老、医疗等多种作用。 黄晓龙表示,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保障的水平是比较高的。它的核心过程就是,第一它是通过法律,宣布有法律的保障,宣布你的存款是安全的。如果这个机构出现任何问题,国家存款保险基金给予偿付 。
央行表示,实施存款保险制度以后,中小银行和大银行存款同样受到存款保险制度保障,不仅储户更加安心,同时也大大的提高了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能力。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使得中小银行和大银行存款同样受到这个存款保险制度保障,这样就大大地提高了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能力。
另一方面,存款保险通过宣布明确的法律保障和及时偿付的政策,可以有效稳定存款的预期,提升市场和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有利于防止银行挤兑,从而为中小银行创造一个稳健经营的市场环境。
来源:央视新闻、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