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警示教育 淄博公安交警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12月2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新闻通气会,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大曝光”行动,对“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终生禁驾人员”等公示曝光,警示广大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守法文明出行。
突出交通违法车辆,重点对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及一次记12分重点车辆进行了曝光。据统计,全市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共8427辆,其中旅游客运车4辆、公路客运车6辆、重型货运车3614辆、营运车4630辆、危化品运输车172辆、校车1辆。一次记12分的重点车辆有223辆,其中重型货运车104辆、营运车118辆、危化品运输车1辆。全市高危风险企业997家,其中,纳入红色监管企业73家,纳入黄色监管企业924家。1名终生禁驾人员,张某杰因交通肇事逃逸并构罪、饮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罪被终生禁驾。
曝光两起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2020年3月19日10时26分,李某驾驶鄂R18227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张店区湖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张边路路口,向东右转弯时,将由南向北骑行二轮电动自行车的李某玲撞倒,致使车辆受损,李某玲当场死亡,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玲不承担事故的责任。2020年9月19日15时40分,张某民驾驶鲁CC2225号重型自卸货车,沿裕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尊贤路路口右转弯时,与沿裕民路由东向西行驶,骑行淄博临时0758140号二轮电动自行车的毕某帅相撞,致毕某帅受伤,两车受损。事故中,张某民驾车转弯不让直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认定张某民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毕某帅无责任。
会议通报了1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临淄区X042北齐路吕家孝陵村至龙池村路段,穿越村镇,车辆、行人穿行较多,冲突点多,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目前,各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联合整治。淄博公安交警提示,市民途经此路段时,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按照路段交通标志、标线以及规定速度通行,确保出行安全。
来源:淄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