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这所小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了!
为实现学校体育设施资源社会共享,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根据国家、省和《淄博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张店区科苑小学体育设施从2020年12月26日起向社会免费开放,欢迎大家来我校健身锻炼。
一、开放对象:
青少年学生、学校教职员工、学校周边社区(村)居民。
二、开放体育设施项目:
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室外器械区
三、开放形式及时间
定时开放 周末、节假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如遇特殊情况,时间由学校统筹安排。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健身人员入校前应提前知晓《入校健身管理规定》(见下)。
2.凭卡(证)入校健身。健身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两种有效证件,或去所在社区登记报名,进校签订安全承诺书。
3.学校因校舍维修、体育设施维修保养、重大活动、考点设置、传染病或疫情流行、安全保卫(保密)等因素需暂停开放体育设施,将通过科苑小学微信平台提前告知。
五、咨询电话:0533-3176281
监督电话: 15092302735
入校健身管理规定 为维护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期间学校管理秩序,保障公私财产和健身人员人身安全,根据《淄博市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入校健身人员应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1.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是在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满足师生体育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及学校其他各项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利用周末、节假日等时段,为群众健身活动提供服务,不作其他用途。 2. 入校健身人员应履行准入手续,带好口罩,凭身份证和户口本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场地整洁,举止文明礼貌。 3. 健身人员应当在开放的运动区域开展健身活动,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办公区、食堂等非活动开放区域。 4. 爱护学校公共财物,如有破坏按价赔偿,严格遵守校园禁烟规定,不得擅自使用高音广播喇叭。规范使用体育设施和器材,加强自我保护,防止运动伤害。不得携带反动、色情、恐怖、迷信、暴力、管制刀具等物品和宠物进入校园活动。 5. 健身人员交通工具应停放在校外指定位置。14周岁以下的孩子入校健身时须由成年人陪同,并承担安全看护责任。 6.自觉遵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违法犯罪,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外,还将计入“失信”记录。 学校体育设施使用须知 为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增强教育服务社会功能,确保学校体育设施有序开放和进校健身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进入场地活动一律穿运动鞋或软底鞋,不穿钉鞋或有碍运动的高跟鞋等。 2.可以携带球类等健身器材进入场地,不得携带如滑板、独轮车等不适合场地健身运动的器材。不得擅自移动体育设施。 3.运动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运动过程中不要超过自我体能限量,运动后要做好整理放松活动。健身时,应自觉保持场地清洁。 4.所有健身人员应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活动,注意活动安全,运动中产生的伤害责任自负。 5.严格、规范使用体育实施和器材,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与学校管理人员联系。健身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6.健身人员自行妥善保管好自身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活动结束后应主动清理场地,及时离开学校,不得逗留。 就近医疗机构: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路) 急救电话:120 为维护科苑小学健身管理秩序,保障本人及他人健身活动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本人经申请同意进入校园开展健身活动,并郑重承诺: 为贯彻《淄博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确保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在校活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场地设施开放期间,因各种矛盾引发的暴力、伤害等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进校健身居民、团队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损害的重大安全事件。 (一)学校成立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在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有关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相应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及时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学校值班人员、保安等都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旦发现事件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值班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随时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拨打 120,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员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事件性质,应及时报警。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值班人员、公安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健身人员管理,同时联络当地政府部门及社区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居民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联系涉及事件的居民家庭、家属进行救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 五、工作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后,处置人员要认真耐心地做疏导化解工作,首先要稳定情绪,不让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取得相应的帮助。 (二)发生暴力伤害等治安事件: (1)及时通过 110 等渠道,报告公安机关; (2)及时组织力量制止,不让事态扩大; (3)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救治受伤人员; (4)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善后工作。 (三)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1)由陪同、值班人员、保安等拨打 120 救助电话,争取医疗机构的帮助; (2)通过村(居、社区)设法及时联系受伤人员家属,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抚工作。 (四)学校在现场人员做好有关记录,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1.认真学习、掌握学校管理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 如实填写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并对所填写内容负责。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开展力所能及的健身活动,不冒险、不逞强、不争斗,不在病情不稳定期间进入校园开展健身活动,做好自我保护和应急防范措施准备。
2.进校健身期间,不携带有伤害性的运动器材、管制刀具和危化物品,不利用学校运动场开展违法、不健康、伪科学和危险活动,不携带任何宠物进入校园。
3.爱护学校公共设施,遵守体育设施使用规定。不攀爬、不扣拉、不挪推运动场内健身设施,不破坏学校公共设施,不从事危险运动行为,不在场内乱刻乱画、张贴广告。如有损坏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照价赔偿。
4.进入校园健身时,应穿着整齐、举止文明。不穿皮鞋、高跟鞋或带铁钉的运动鞋入校健身。不擅自在规定区域之外活动,不私自拿取学校物品,自行负责贵重物品保管。发扬体育道德精神,在运动场地内进行健身活动或比赛时,不追逐打闹、不争抢、不寻衅滋事。
5.进校健身期间,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本人愿承担相应责任。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本人愿照价赔偿。不服从管理,屡次违反规定的,校方有权取消本人入校健身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承诺人: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一、适应范围
二、组织与指挥
三、监测与报告
四、应急调查与救治
来源: 张店区科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