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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淄博这些路要更名、调整起止点

齐点淄博 2021-01-06 10:39:23 阅读量: 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2021-01-06 10:39:23

1月5日

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淄川区民政局关于对全区

部分路街巷统一规范命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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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川区标准地址数字化管理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政办字〔2020〕38号)精神,结合淄川区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际情况,经现场勘查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拟对淄川区部分路街巷名称进行规范化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对以下已命名道路调整起止点
1. 淄州大道:位于区境西部,为张博路辅线淄川段,南北走向,于2015年10月经区政府批准命名。原起止点为北起贝丘西路(规划工业南路),南至禹王路(规划南环路),长10公里,以淄川古建制名称命名。调整起止点为北起双杨镇梁家村与张店区交界处,南至昆仑镇郭庄村与博山区交界处,长21. 6千米。 

2. 淄城路:位于区境西部,为张博公路淄川城区段,南北走向,原起止点为北起贝丘路(规划工业南路、俗称“雅迪路”),南至规划南环路,长12千米。起止点调整为向南延伸2千米至昆仑路,即将军路街道七里村与昆仑镇交界处。长约14千米。

3. 通济街:位于淄川城区中部,南北走向。原起止点为北起松龄东路,南至般河街西首,长920米。根据现状拟调整为北起松龄东路,向南过通济桥折向西南至将军东路,调整后长1990米。

4. 龙井街:原起止点为南起城里大街,北至城三新村北首,长1000米。根据该路现状拟向北延伸870米至雁阳路。调整后长1870米。

二、拟对以下已命名道路更名并调整起止点
1. 明贤路:主要位于双杨镇辖区的孝妇河东岸,南北走向。北起双杨镇牛家村与淄河大道连接,南至建设路,长约10. 5千米,于2015年10月经区政府批准命名。根据道路现状和已设置的“孝妇河东路”地名标志,为尊重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拟更名为孝妇河东路。并调整起止点为北起淄川区与张店区交界处,南至淄川区与博山区交界处,长约26. 5千米。为方便群众,该路沿途已命名的滨河步行街(北起松龄西路—南至六龙桥)、沿河街(留仙湖公园—淄川大桥东首)、滨河路(北起将军路,南至规划南环路)等名称不变,继续沿用。

2. 仁德路:主要位于双杨镇辖区的孝妇河西岸,北起双杨镇牛家村,南至钟楼街道贾村社区,长约9千米。于2015年10月经区政府批准命名。根据道路现状和已设置的“孝妇河西路”地名标志,为尊重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拟更名为孝妇河西路。并调整起止点为北起淄川区与张店区交界处,南至淄川区与博山区交界处,长约27千米。为方便群众,该路沿途已命名的商城东街(留仙湖路—商城西街 )、祥民路(位于孝妇河西岸的柳泉湿地东部,北起将军路,南至规划南环路,途经 “全国道德模范——全国敬业奉献模范”孟祥民塑像。)等名称不变,继续沿用。

三、拟对城区以下未命名现状路街巷规范命名
1. 平安路:位于将军路街道前来社区北部,东西走向,起止点为西起鲁泰文化路,向东约470米折向北至将军东路,长约600米。途经淄川区人民法院、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南侧,以嘉言命名。

2. 长顺街:主要位于东关社区东苑小区内,南北走向。北起淄城东路向西60米,折向南200米至城里大街,再向西10米折向南170米至居民楼,总长约440米。沿用附近古地名。

3. 吉祥广场商业街:位于吉祥广场东侧,东西走向。东起淄城东路,西至吉祥广场向两边延伸,与吉祥路形成环状,总长约660米,宽12米。因位于吉祥广场且多商业门面而得名。

4. 人和西街:位于城张社区西南部,南北走向。南起松龄东路,向北380米至居民区。因位于人和街西得名。

5. 泉龙北路:位于泉龙社区北部,东西走向。西起淄城东路,东至郑玄路(规划洪山路),宽24米,全长约1860米(参照淄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淄川区城区路网及交通设施规划”)。该路西段位于泉龙社区北,东段途经锦绣花苑、君悦佳园和雁阳御成小区南侧。其中,现状路段为,西起淄城东路,东至淄洪铁路,长约510米,锦绣花苑至君悦佳园350米。规划路段长约1000米。因主要位于泉龙社区北部而得名。

6. 学苑巷:位于泉龙社区北部,怡安小区南部,东西走向。西起淄城东路,东至龙井街,长750米,宽12米。因途经淄川二中得名。
 
公示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关于对全区部分路街巷统一规范命名的公示》意见征询为区政府网上公示。
民意倾听热线:0533-5282035
公众参与传真:0533-5282038
公众参与电子邮箱:zcdmLzr@sina.com
公众参与邮寄地址:淄川区松龄东路49号淄川区地名办公室(邮编:255100)
公众意见请注明“路街巷规范命名”字样,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以上渠道提出对该规划方案的意见或建议。如无异议,届时淄川区民政局将如期建议区政府印发《关于对全区部分路街巷统一规范命名的通知》。      
 
淄川区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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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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