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三年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
记者获悉,以解决基层消防站少、覆盖不到位、老旧小区进入难等应急救援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目的,山东省淄博市印发《淄博市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将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小灾能自救,大灾能增援”的作战目的,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按照规定,总体上采取三种模式,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市重点社区实现应急救援站全覆盖,配备必要的小型消防车辆和破拆、防护、通讯等应急救援器材装备,增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快速提升应急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建设模式:政府建设模式。由区县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市场”建设模式。实行政府补助为辅、物业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为主;市场自主建设模式。实行“自我建设、自我保障、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设应急救援站和配备相应的管理运行人员,切实提高消防应急能力。
2021年,各区县在重点社区建成一级应急救援站1处、二级应急救援站2处、三级应急救援站5处。同时,各区县全面开展工作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2022年,社区应急救援站建设全面铺开。到2023年底,实现重点社区应急救援站全覆盖,达到“一分钟响应、三分钟到达、五分钟开展施救”,确保在最佳时间内完成救援或有效控制火情、险情,为救援赢得宝贵时间,确保把灾害降到最低程度。
参照有关规范,应急救援站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一级应急救援站;建筑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小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社区,应当建立二级应急救援站;除前两款规定以外的重点社区应当建立三级应急救援站。
要科学规划布局应急救援站,有效整合资源,既要防止重复建设,又要合理布局,防止有效服务半径过大。装备配备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满足本单位本区域内一般火灾扑救、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有限空间救援等应急救援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统筹考虑老年人需要,鼓励有条件的站配置“一键呼叫”应急救援、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包等医疗救援设备装备。要统筹安排民兵装备建设与应急救援站装备配备工作,杜绝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效用,不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按照联调联战工作机制和“智慧消防”建设要求,应急救援站应当具备智能调度、视频传输、平台管理、联防联控的功能。
人员配备:以社区、物业为主体,镇(街道)统筹协调为辅助,配备专(兼)职人员。原则上,一级站不少于10人,二级站不少于6人,三级站不少于4人。要科学设岗,合理分工,强化训练,加大宣传,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平时能宣传,战时能应急”确保应急救援站有效运转。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