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医保局2021年1号文件,事关这些人!
省医保局日前出台2021年1号文件
《关于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推行
老年人医疗保障便捷服务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聚焦涉及老年人的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
充分发挥传统服务方式兜底作用,
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全、更贴心、
优化门诊慢特病资格确认备案流程。今年2月底前,增加老年人纳入门诊慢特病资格审核频次,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办理一次。对恶性肿瘤、肾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等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实行随时申报办理。
完善老年人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根据老年人使用习惯,进行门户网站、鲁医保小程序等适老化改造,简化使用步骤,优化界面交互,增加操作提示。针对老年人常用功能,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服务模块,挂在首页醒目位置,方便老年人获取信息。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增加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推广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亲情账户由亲属代为办理的功能,实现老年人授权代办相关医保服务事项。
提供老年人医保服务“就近办”。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和医保工作站,进一步推动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参保登记、医疗费手工报销、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事项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服务事项延伸到定点医疗机构。
为解决老年人先行垫付现金再回参保地报销困难,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规划部署,在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分别公布的跨省、省内跨市普通门诊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实现即时联网结算报销。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滨州和省直六个统筹区按国家医保局部署时间执行,其他市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大力推广“送药上门服务”。依托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互联网医院等“互联网+医保”服务新模式,实现复诊“线上问诊”“线上续方”“线上医保结算”“线下送药上门”服务,切实解决行动不便老年人就医购药困难问题。实现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一卡(码)通行”。推动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支付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方便老年人在省内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等介质直接划扣医保个人账户金额“一卡(码)通行”。
来源:掌中淄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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