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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8家个体诊所被责令停业整改!

齐点淄博 2021-01-25 15:38:18 阅读量:

2021-01-25 15:38:18

因疫情防控不力,

临淄8家个体诊所被责令停业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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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诊所是疫情防控的前沿阵地和“哨点”。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筑牢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屏障。1月20日,临淄区卫健执法大队对个体民营机构疫情和院感防控工作进行了监督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预检分诊、个人防护、核酸检测、医废处置、消毒隔离、消毒产品进货验收等方面。经检查,临淄区长安便民诊所、临淄天汇诊所等8家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存在疫情传播和医院感染风险。8家个体诊所是:


1、临淄长安便民诊所:预检分诊处设置不规范,预检分诊登记记录不全;使用中的手消毒液未标注开启时间及有效时间;疫情防控二维码已过期失效;近期未对诊所进行物表擦拭消毒并记录,未对诊所进行空气消毒并记录。未使用规范的消毒登记表格,登记信息不齐全;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购进的手消毒液等消毒产品时,未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印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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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临淄天汇诊所:预检分诊台设置不规范,门诊登记本中多名患者未在预检分诊登记本中登记信息;预检分诊台上使用的手消毒液未标注开启时间及有效时间;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购进消毒产品时,未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印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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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淄永安诊所:医务人员未落实预检分诊、测温、扫码、登记措施,预检分诊登记不全;门诊登记记录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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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临淄王瑞香中医诊所:预检分诊台设置不规范未设置于诊所外,预检分诊记录不全;未建立门诊登记记录;预检分诊台上摆放的手消毒液未标注开启时间及有效时间,使用的碘伏消毒液未标注开启时间;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购进手消毒液、碘伏消毒液等消毒产品时,未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印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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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淄红霞口腔诊所:预检分诊登记记录不全,未对复诊患者崔某等进行预检分诊登记;使用戊二醛消毒液对车针、扩大针等口腔器械消毒,未能提供医疗器械戊二醛浸泡消毒记录及定期监测记录,戊二醛浸泡容器上未标注名称、消毒失效日期标识;正在使用的酒精、碘伏消毒液未标注开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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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淄高云骨伤诊所:预检分诊处设置不规范,预检分诊登记记录不全;物表擦拭记录,空气(紫外线灯)消毒记录不规范,未使用规范的消毒记录本,未定期对紫外线灯强度检测并记录;不能提供医疗废物交接登记本;门诊登记记录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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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临淄鑫汇源中医诊所:预检分诊处设置不规范,预检分诊登记记录不全;使用过期的84消毒液进行地面消毒,使用的手消毒液未标注开启时间及有效时间;未建立消毒产品进货验收制度,购进消毒产品时,未索取加盖原件持有者印章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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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临淄刘卓口腔诊所:预检分诊处设置不规范,预检分诊记录不全;诊所正在开门经营中,诊所注册医师不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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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卫健执法大队提醒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切勿麻痹大意,全方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一步,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区医疗机构进行飞行检查,对仍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给予从严从重处罚,对由此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一律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个人《执业医师证》,并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来源:鲁中晨报、临淄卫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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