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丨到2021年底,我市敬老院力争100%达到国标星级以上标准
2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孙树光就我市救助、养老、殡葬三项民生政策向社会发布。
在救助方面,2020年12月24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淄政字[2020]99号)。针对社会救助方面存在的政出多门、各自为战、资源分散、标准不一等现状,全面梳理发散在19个职能部门的51项救助政策,对社会救助体系进行系统重塑、政策集成、资源整合,着力打造“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精简程序、部门联动、规范高效”的智慧救助模式。《意见》明确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原则,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困难群众主动识别和认定办法,改变以往“依照个人申请、审核通过进行救助”传统社会救助模式。
在养老方面,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20]115号)。其主要任务目标是“到2022年底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达到100%;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0%”“支持乡镇卫生院和养老院两院合一”“每个区县至少设1所以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2022年底前,各级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推进“互联网+养老”融合发展。建立养老服务质量动态评估机制。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9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要求,敬老院100%达到国标星级以上标准。
在殡葬服务方面,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116号)。目前,我市张店区、周村区、临淄区、沂源县、高新区等区县,已实行了全民普惠的殡葬政策。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惠民殡葬政策进行了测算,拟在全市实行全民普惠的殡葬政策,即对具有淄博市户籍的全体居民免除7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文件形成后,按程序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作了汇报。2020年12月27日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办公室于12月31日印发执行。
淄博广电融媒体中心 赵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