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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多人,全是事业编!淄博发布最新招聘公告!老师、医生……

齐点淄博 2021-02-12 15:54:41 阅读量:

2021-02-12 15:54:41

近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

“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一批)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此次招聘人数超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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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决定开展2021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第一批),为淄博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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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范围

特招人员范围


本次特招人员范围为:

1、“双一流高校I类”,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

2、全球TOP300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含ARWU、THE、QS、U.S.News四大机构2018年以来排名,其中ARWU排名见附件3)。

“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全球Top300高校排名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学位学历要求


本次特招最低学位学历要求为学士本科,具体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详见附件1。

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要求:“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次特招限2019—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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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详情扫描文末二维码查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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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应聘岗位的学校范围、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2、关于承诺制

暂未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诚信承诺制”和“容缺报名制”,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1年2月25日及以前取得,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3月25日及以前取得。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签约承诺制”,签约后暂无法来淄报到的,用人单位可保留岗位12个月,实际到岗工作办理聘用手续后开始计发工资。


3、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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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


本次特招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下同)通过面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并签约。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名校人才特招主要为淄博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已通过名校人才特招与淄博市各级事业单位签约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ibo.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登录入口”。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6日09:00-3月1日12:00。

审核时间:2021年2月26日09:00-3月1日16:00。


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花名册报同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招聘单位凭此通知书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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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名校人才特招行动,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各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指导下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专门负责招聘有关工作。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政策咨询电话:淄博市人社局事业科     0533-2791826

监督电话: 淄博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0533-286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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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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