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步车区域禁行!张店区3月3日正式实施
齐点淄博
2021-03-01 10: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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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的通告
▲网站截图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张店区代步车非法行为综合治理方案》部署要求,决定对代步车实施区域禁行。
现通告如下:
代步车主要是指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城市观光车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四轮车(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东至东四路(包括东四路),南至淄博经开区界,西至上海路(包括上海路),北至鲁泰大道(世纪路以西段、包括鲁泰大道)、高新区界(世纪路以东段)。
对违规驶入禁行区域的非法代步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城管执法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拒不服从管理妨害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3月3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3月2日。
来源:鲁中网、淄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