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提出12条具体措施,以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助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部分内容如下:
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每年举办“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实施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充分调动企业、商户、平台、消费者等多方积极性,持续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实行淡季旅游景区门票特惠政策,做好文化和旅游消费主题信用卡发行工作。建立美景山东、康养山东、演艺山东、游学山东、美食山东、乐宿山东、欢乐山东、好礼山东等八类要素型优质产品名录,予以重点宣传推介。提升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泰山国际登山节、青岛国际啤酒节、青岛国际影视博览会等节会影响力,到2022年培育20个左右节会品牌。激发夜间消费潜力,在中心城区和重点景区打造文化夜市、创客沙龙、非遗展演、旅游演艺等夜间精品项目;城市主题公园、主要景区景点和具备条件的文体设施要根据公众需求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到2022年,认定6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争创10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争取具备条件的国际空港、海港、邮轮母港增设免税店。推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按规定采购文化和旅游服务。开展文化和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行国有景区“三权分置”改革。实行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置,根据景区功能定位,分类施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推进国有景区“管委会+公司”管理运营体制改革,2021年3月底前选择6家国有5A级旅游景区进行试点,6月底前全面推开。推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展“千村景区化”培育行动,并将其纳入全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布局,注重保护乡村原有建筑风貌和村落格局,塑造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到2022年打造景区化村庄10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文化旅游小镇100个。将发展旅游民宿纳入田园综合体、文化旅游小镇、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一批精品民宿和民宿聚集区,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重点培育特色乡村自驾体验游品牌。建设康养旅游发展高地。在黄河沿线、优质海岸线、特色湖区山区、温泉集中地带等,建设一批高端健康体检、医学美容、养生护理、医疗保健等健康旅游项目,开发滨海疗养、森林康养、温泉浴养、研修康养、中医药养生等健康旅游产品。谋划建设一批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各市挖掘利用本地优势资源,扶持康养旅游发展。到2022年全省建成50个左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康养旅游基地。加快文化和旅游产业智慧化建设。充分利用5G、超高清、增强现实、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建设新一代沉浸式体验型文化和旅游消费内容。制定智慧旅游项目分类标准,在全省布局建设一批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乡村旅游点。抓好烟台、泰安、日照三个市,崂山、台儿庄、青州、曲阜四个区(市)智慧文旅建设试点。支持重点项目和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实施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工程,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申请创建黄河口国家公园。构建便捷旅游交通网络。发展“慢游”网络,完善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等慢行游览通道。到2022年全省高速公路综合类服务区实现向集交通、商业、休闲旅游等服务于一体的复合型场所转型升级。创新文化和旅游发展促进机制。成立景区发展联盟,建立重点景区联动机制,在省会、胶东、鲁南三大经济圈内率先实现信息共享、客源互送、门票互惠,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有序竞争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