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
为统筹做好清明祭扫与疫情防控工作,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近日,市民政局等11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清明节期间延长祭扫服务周期,集中提供祭扫服务时间为3月25日到4月11日,对规模较大的殡仪馆、公墓和骨灰堂,要在4月3日至5日祭扫高峰期实行预约祭扫。
《通知》指出,要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可登录淄博市民政局公众号进行网上祭扫。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群众可向公墓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
《通知》指出,要严格野外祭扫用火管理,积极创建“无烟陵园”,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从根本上解决火源进墓区问题。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居)责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积极组织开展清明祭扫志愿服务活动,协助现场秩序维持、文明祭扫宣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助。做好清明祭扫相应医疗救护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大型公墓、骨灰堂、殡仪馆设置临时医疗救护点,为祭扫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市民政局将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统筹协调全市清明节祭扫工作,执行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
广大市民朋友:
清明节即将来临,但是新冠肺炎疫情并未离去。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时节,我们倡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遵守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部署要求,文明生态祭扫,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生态城市。
一、倡导祭扫新理念,实行文明生态祭扫。我们倡导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绿化、踏青遥寄、经典诵读、音乐追思等方式缅怀逝者,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不在路边、广场、学校、小区、草坪等公共场所烧纸钱、化冥物,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把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倡导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发挥组织作用,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发扬传统美德,倡导厚养薄葬。我们倡导树立厚养薄葬的时代新风,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对在世老人尽孝心,多关心孝敬;老人逝去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无憾。不搞封建迷信,不搞铺张浪费。倡导骨灰深埋不留坟头,推广小型墓,不修大坟、豪华坟,不乱埋乱葬;选择树葬、海葬、骨灰存放等生态葬法,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弘扬厚养薄葬、节俭殡葬新风。
三、打造平安清明,确保安全祭扫。我们倡导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实行预约祭扫、错峰祭扫;自觉维护祭扫场所公共秩序,在公墓祭扫时听从民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安排,增强安全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发生。自觉遵守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指挥,共度平安清明。
广大市民朋友,弘扬殡葬改革新风、实行文明低碳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我们的共同愿望。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过一个文明、生态、平安的清明节。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