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这些好单位招聘!231人!医生/消防员…
最新一波招聘信息来了!
医院、消防
快看有你适合的吗?
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发布
2021年第一批合同工招聘公告。
此次共招聘31人,
涉及中医、护理、
财务、药剂等多个岗位,
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
张店区中医院
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中医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合同制员工。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01
招聘对象与条件
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02
报名及审核
03
考核方式
04
体检及考察
05
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录用,拟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根据医院规定兑现相关待遇,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3-2176092、0533-21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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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下载报名表
森林专职消防员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全市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200 号)、《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鲁森防发〔2020〕1 号)、《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招录选拔办法(试行)》等法规政策,现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森林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方式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
(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35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10%。退出消防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经考核合格后可进行等级套改,具体套改办法待《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出台后执行。
森林专职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市(县、区)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以面向其他市(县、区)招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3月23日起至4月5日。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各县(区)报名点初审,市招录办公室复核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6日至4月7日。
招录对象按市招录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须在《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体格检查。
(一)政治考核。时间为4月8日至4月9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4日,按照《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4月14日至4月15日完成,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体格检查。4月18日至4月20日完成,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市招录办公室和同级卫生部门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按照招录计划和招录对象的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分类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通告栏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招录对象录用前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拒不承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入职培训。新录用的社会普通公民,参加不少于3个月的岗前培训。具备1年以上森林灭火救援经验的人员,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薪酬待遇和保障
森林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在全省森林消防队伍队员待遇标准出台之前,队员薪资待遇参照市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工资、保险、伙食费、被装费),由市和区(县)财政分级保障。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确保各项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
七、纪律与监督
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