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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这十个地方将获得100万资金奖励,有你家乡吗?

齐点淄博 2021-03-28 11:14:51 阅读量:

2021-03-28 11:14:51

3月26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

山东省2020年度省级

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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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推选出150个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拟奖励方案已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4次厅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拟激励乡(镇、街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与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同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1691811
传    真:0531-88583662
附件:山东省2020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26日


赶紧来看下

入围该名单的

乡(镇、街道)都有哪些


山东省2020年度

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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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10个)
双杨镇(淄川区)
王村镇(周村区)
八陡镇(博山区)
新城镇、果里镇(桓台县)
花沟镇、常家镇(高青县)
悦庄镇、西里镇(沂源县)
齐都镇(临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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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根据《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获评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将获得100万元的资金奖励。激励资金来自于省级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取之于土”也要“用之于土”。


我省规定,乡镇得到的激励资金,只能用于3种用途

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主要用于农田范围内的沟、渠、路、井、桥、涵、闸、电等基础设施的管护与修缮;


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培肥地力;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主要用于保护标志标识的更新更换。


禁止用于单位和个人发放工资、津补贴或奖金等支出。


2018年度淄博有10个乡镇获奖励,包括池上镇、石马镇(博山区);田庄镇(桓台县);皇城镇、敬仲镇(临淄区);鲁村镇、石桥镇(沂源县);商家镇、王村镇(周村区);龙泉镇(淄川区)。

2019年度淄博有7个乡镇获奖励,王村镇、商家镇(周村区);皇城镇、朱台镇(临淄区);新城镇、荆家镇(桓台县);花沟镇(高青县)。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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