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我市民生实事新利好 “长者食堂”补贴政策出台
5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刚就我市推进“长者食堂”建设情况进行新闻发布。据悉,淄博按照“15分钟生活服务圈”的标准进行规划布局“长者食堂”,具有淄博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长者食堂”午餐的,分两个档次进行补贴:60-79周岁,每人补贴2元;80周岁以上,每人补贴3元。
截至2019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10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4%。今年,“长者食堂”建设被列入全市重大民生实事,民政、财政、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长者食堂”建设不断提高养老助餐服务水平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加快“长者食堂”网络建设。根据老年人就餐服务需求,按照“15分钟生活服务圈”的标准进行规划布局,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长者食堂”示范点建设,在城区采取“专业服务组织+长者食堂”“社区日间照料+长者食堂”“快餐店+长者食堂”等3种模式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农村依托农村幸福院设立“长者食堂”。今年在新建“长者食堂”的基础上,还将进一步做好扩面提质工作,大力提升为老助餐服务质量,计划5月中旬在桓台县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广先进区县的经验做法,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市场化的长者助餐服务体系。
二是对老人实行普惠性补贴。具有淄博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长者食堂”午餐的,分两个档次进行补贴:60-79周岁,每人补贴2元;80周岁以上,每人补贴3元。
三是对助餐服务机构实行运营贴补。对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的“长者食堂”,根据就餐人数规模分三档进行补贴:对年度内午餐就餐老人达到4000人次的,补贴2万元;对年度内午餐就餐老人达到7000人次的,补贴3万元;对年度内午餐就餐老人达到10000人次及以上的,补贴4万元。
对社区长者助餐服务点和餐饮企业长者助餐服务点,运营满一年、评估合格,年度内午餐就餐老人达到4000人次的,补贴6000元
此外,“长者食堂”经区县民政部门认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其经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执行居民价格。
淄博市融媒中心记者 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