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条件/时间/范围…淄博多区县发布招生方案!
近日
淄博多区县发布2021年
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什么时间报名?哪些区域在招生范围内?
一起来看具体信息
淄博高新区
一、招生原则
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幼儿园实行小班、中班、大班三年制。
二、招生对象
小班入园幼儿需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推进学前残疾幼儿随园保教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三、招生时间
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在6月份,具体以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报名时间为准,不得跨年度提前招生。其他幼儿园结合实际,参照落实。
四、招生范围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确定就近入园招生范围为:柳泉路以东,中润大道以南,金晶大道以西。实验幼儿园招生范围内的城市小区规划有配套幼儿园的,应当入本小区配套幼儿园。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村居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村居内适龄幼儿入园,其他幼儿园自主招生。
五、招生条件
(一)幼儿入区级公办幼儿园,须有高新区户口和房产,幼儿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须在同一户口本上。幼儿父母无独立房产且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一套住房的,幼儿父母(双方或一方)和房主须在同一户口本上。以上情况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购买新建住房且已实际交房的,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入住水电费交费凭证等材料。
(二)幼儿入小区配套幼儿园,须有户口、本小区房产。
(三)幼儿入村居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四)高新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依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学前教育阶段入园就读服务事项的通知》精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在不超班额的前提下,安排高层次人才企业家子女到意向幼儿园就读。
(五)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政策就近就便优先入公办幼儿园就读。
(六)有听力、智力、肢体、视力障碍或自闭症,需接受特殊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咨询就读。
六、招生报名
(一)区级公办幼儿园招生顺序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招生顺序:
1.录取经魏家社区居委会审核上报的本社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2.招收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按照“房户一致”原则招生(报名时须房户一致),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3.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招生范围内有房,户口在招生范围外的高新区户口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二)城市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顺序
1.按照“房户一致”原则(报名时须房户一致),招收本小区内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2.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本小区内有房产,户口不在本小区,但为高新区户口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3.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本小区有房,户口不在高新区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4.如有空余学位,招收本小区外有房,户口为高新区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容纳能力,则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报名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城市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结合实际,参照城市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
(三)村居幼儿园招生。先招收本村居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村居外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四)学校附属幼儿园招生。按照“就近入园”原则,先招收高新区有房有户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再招收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五)其他幼儿园招生,由幼儿园自主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幼儿园基本信息。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辖区内注册合格幼儿园名单及幼儿园地址、规模、办园性质、类别、报名咨询电话等基本信息,方便家长随时查询。
(二)发布幼儿园招生信息。各幼儿园招生通知和招生报名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招生通知需在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在幼儿园门外宣传栏张贴。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需在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明确幼儿园报名方式。各幼儿园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研究采取网络、现场等方式报名。招生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留存有关资料。
(四)确保招生平稳有序。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要科学做好学位测算及摸底登记工作,加强幼儿园招生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中的问题,做到招生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五)规范组织新生入园。新生入园前,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卫生保健的有关规定,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桓台县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可实行网上报名或电脑派位等方式随机录取,民办幼儿园要在教体局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二)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区民办幼儿园在教体局监管下实行自主招生。各镇域内幼儿园招生由各镇中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城区公办园:桓台县实验幼儿园招生计划180人、桓台县第一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计划60人、桓台县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招生计划120人、桓台县世纪星幼儿园招生计划60人。各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由各镇中心学校确定。
三、招生对象
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小班幼儿,年龄须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居住区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如学位充足,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
1.招收具有城区户口的适龄幼儿。
2.招收监护人在城区有自有住房(指监护人为房屋合法产权所有人的住房,下同)的桓台籍适龄幼儿。
3.招收符合城区新生入园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4.招收其他符合城区新生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二)各镇公办幼儿园
招收居住在各镇辖区内的所有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城区公办园
1.一般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幼儿网上报名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明,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
(1)适龄幼儿本人的户口、住所应与其父母(监护人)的户口及住所一致,且父母(监护人)为户主和房主。
房产证出现共有人情况的,父母(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所占房产比例不得少于50%,方可作为入园依据。
(2)户口和居住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有自有住房,且符合①父母双方名下在城区无住房(需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且适龄幼儿与其父母的户口、住所和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②孤儿或父母失去监护能力的适龄幼儿。
(3)购买新建住房且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其中“通过竣工验收”以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监督报告》为准,该项材料由开发商提供),如果房产证尚未办理,需要提供户口簿、购房合同、“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全款购房票据等原始材料,经核实后,可作为入园依据。
2.在城区落户但其父母(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幼儿
在城区落户但其父母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幼儿,需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同时还需提供现住所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缴费发票等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条件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需提供流入地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桓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桓台县政府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入园。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有自有住房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但务工、经商地点属于城区的。
其中,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应与居住证持有人保持一致;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但务工、经商地点属于城区的,其居住证标注的地址应与房屋租赁合同地址保持一致。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军转干部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园均按照上级最新的文件精神落实,到教体局登记报名,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合格后安排入园。
(二)各镇公办幼儿园
参照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报名资格和条件执行。各镇中心校负责制定本镇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可结合自身实际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手机微信报名
家长打开手机微信客户端,关注“健康童帮”公众号,点击【在线招生】即可进入报名,根据提示填写报名幼儿相关信息。具体步骤参照附件《报名系统家长操作手册》。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周四)上午9:00开始,报满为止。
3.报名结束后各幼儿园通过网站或公众号等公示报名成功的适龄儿童名单。
六、在线审核
根据报名提交的证件资料,各幼儿园将对入园资格进行严格审核。2021年4月底之前,审核结果会通过 “健康童帮”公众号发送,由报名成功的微信公众号“健康童帮”接收。请家长及时关注查看。(如非特殊情况请保持公众号为关注状态)
七、相关要求
1.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有出具假户口、假房产证、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恶意上传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资格。
2.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幼儿入园的房产依据。
3.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鼓励有条例的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
4.办理户口、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0日。
八、招生纪律
1.各幼儿园要开通招生服务热线,专人值班,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2.各幼儿园根据计划数严格招生条件,不得提前招生。
3.各幼儿园需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教体局、媒体代表、幼儿园家委会代表有关人员共同组成,全程监督招生过程,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3-8263253
家长报名须知事项:
1.手机请打开定位设置,允许“健康童帮”获取手机位置。
2.请家长根据报名公告中的要求,提前准备好幼儿基本信息、幼儿出生证明、房产证、户口簿等证件拍照上传或上传图片。上传内容将作为审核是否具备入园资格的依据,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内容不清晰将不作为审核依据。
3.需上传证件内容说明:
必填项: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幼儿页、户口簿索引页、房产信息(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关键信息页)、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非必填项:全款购房发票(已交房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的需提交)、水电暖及物业管理缴费发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用工单位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居住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
沂源县
近日,沂源教育发布公布了《沂源县城区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预报名致家长的一封信》。
县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公安、卫生系统提供的适龄入园幼儿数据,采用新改建公办、民办幼儿园等形式,保证秋季入园学位数能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适龄宝宝入园。今年新建两处公办幼儿园(沂蒙佳苑幼儿园、怡康嘉苑幼儿园)一并招生。
为保证预报名顺利,请家长们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2021年秋季小班入园年龄是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幼儿,一定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才可以预报名!
请提前准备好幼儿监护人的户口本、房产证(房产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障卡号等材料,分类填报(填写时务必与证件信息一致,同时注意字母大小写、特殊符号等)。
家长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沂源县城区幼儿园预报名平台:
http://ywjyrx.yiyuan.gov.cn/yey/#/parent/pHome,再点击“幼儿园报名”进行预报名。大家也可通过手机端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哦。
预报名时间是2021年5月10日8点开始,2021年6月6日24点结束,预报名开始时间之前填报的数据一律不存储,报名期间可修改选择幼儿园,大家慎重选择!
家长报名前,请一定提前去了解预报名幼儿园招生简章,在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双向选择。
幼儿预报名平台已进行限定,一名宝宝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一名宝宝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请大家一定要注意!
已在民办园登记的宝宝由各民办园负责通知家长自己录入,若需调整请联系各幼儿园。
预报名完成后,由各幼儿园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正式报名方式,并根据大数据平台统计情况(结合现场核查)确认信息。预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规定期限内未参与预报名的以及正式报名结束后未被意向园所录取的,请大家不要着急,可以自行联系其他幼儿园再报名。
请大家一定遵守预报名规则,报名过程中切不可出现弄虚作假、滋事闹事、扰乱报名秩序的问题,否则宝宝的报名是会受到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