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讯 | 淄博市公安局召开落实《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新闻发布会

齐点淄博 2021-06-09 14:42:45 阅读量:

2021-06-09 14:42:45

今天,淄博市公安局召开落实《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新闻发布会。

《淄博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淄博市烟花爆竹的管理体制和相关职责、禁放区域和场所、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规定了禁放的划定权限和区域。

《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主要职责是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以及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反犯罪行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不按照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违规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唐守辉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