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地公布中小学划片范围!还有多所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近日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发布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明确划片招生范围、报名时间等
高青县发布
2021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9〕37 号)、《关于做好淄博市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1〕16号)要求,结合文昌湖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招生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本着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特色发展的原则,组织2021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
二、实施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2021年7月11日
2.招生对象: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3.招生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1)范阳小学:招收商家镇户籍的儿童,含淄川经济开发区王家村、长远村、郝家村户籍的儿童。
(2)萌山小学:招收萌水镇东片服务辖区内16个村庄户籍的儿童,含周村区南郊镇姜家村、石佛村、柳行村户籍的儿童。
(3)馨苑小学:招收萌水镇西片服务辖区内20个村庄户籍的儿童,含周村区王村镇东道村、西道村、郭家村、平楼村户籍的儿童。
4.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审验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同时各小学发放入学通知书。
5.凡因病或其他原因需延缓入学的,须由家长写出申请,报文昌湖区教体办基教科审核、备案。
6.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不符合入学年龄的孩子无法注册学籍,各招生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入学规定年龄的孩子入学,由此引发的问题由招生学校自行负责。
(二)初中招生
1.招生时间:2021年7月11日
2.招生对象:初中一年级招收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招生原则: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1)萌水中学:招收萌山小学、馨苑小学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范阳中学:招收范阳小学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外来务工子女有范阳小学、萌山小学、馨苑小学学籍的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接到规定学校报名入学,不再到文昌湖区教体办基教科核验信息。
4.报名手续:各初中学校招生由原毕业小学集体组织报名,同时审验户口簿、小学学籍信息,同时各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三)外来务工子女招生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 上午8:3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文昌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办基教科
3.报名条件:文昌湖区以外户口在文昌湖区务工人员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需在文昌湖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满一年。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簿。
(2)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区居住的房产证明(有自己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必须满一年以上)或与本地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3)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各学校要积极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教育优待政策。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规定。
(二)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淄博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淄教基字〔2015〕17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做好2021年招生工作。
(三)严格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扎实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20〕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32号)要求,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对未经区、镇政府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入学后又辍学的学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要按有关规定处理。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巩固率,各学校要认真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和联控机制,落实好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
(四)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特别是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招生工作完成后,各学校要及时在学校公示栏及学校网站公示招生名单。各中小学招生工作完成后,于8月15日前将“2021年中小学招生情况统计表”、附招生名单(加盖本单位公章)、公示信息图片(公示栏和网站公示各1张,网站公示链接)上报区教体办基教科,同时发送电子稿至:wenchanghuqujtb@zb.shandong.cn。
(五)各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的相关要求,不准扩大班额。小学班级学生数不超过45人,初中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六)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妥善处理好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出现的矛盾。各学校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禁止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分班考试,小学自然平行分班,初中参照原小学五年级期末考试成绩平行分班。
(七)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26号)要求,不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统筹安排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行混合编班,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材料一律由区教体办基教科审核后,区教体办根据各学校班额情况统一安排入学,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接收不在本服务区范围内的学生,不得收取借读费。外来务工子女在教育、管理等各个方面,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对待。
(八)积极落实全纳教育理念,各中小学校要对具备接受普通教育或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优先安排入学,做到零拒绝;对残疾程度较重,无法适应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推荐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开展送教上门,确保残疾儿童都能够接受最适合的教育。
(九)各学校要全面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成果,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同时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确保关爱有速度、有温度,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及时发送留守儿童信息材料至:wenchanghuqujtb@zb.shandong.cn。
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区地方事业局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区教体办监督电话:6030107
淄博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
管理委员会地方事业局
2021年6月11日
6月22日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021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关于做好淄博市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21〕16号)、《高青县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意见》(高教体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高青县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1.高青双语学校:
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180人(其中面向高层次人才子女招收20人,剩余计划160人),学制五年。
初中一年级招收6个班,每班50人,共300人(其中小学部直升4个班180人,面向高层次人才子女招收20人,剩余计划100人),学制四年。
2.高青燕园学校:
小学一年级招收4个班,每班45人,共180人(面向高层次人才子女招收20人,剩余计划160人),学制五年。
初中一年级招收6个班,每班50人,共300人(其中小学部直升2个班85人,面向高层次人才子女招收20人,剩余计划195人),学制四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淄博市人才金政37条”,两所民办学校将分别预留小学、初中20个学位,面向高层次人才子女招生。高层次人才子女若有意向参加民办学校报名,可于6月25日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意向民办学校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25日(报名时间已于5月31日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高青县2021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意见》进行公示)
2.报名办法:学生家长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进入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高青县”,选择1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因各种情况无法线上登记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现场报名。
(三)录取时间及办法
1.录取时间:统一录取时间为7月9日。
2.录取流程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25日,6月30日前家长可通过“爱山东·爱淄博”报名端口查询审核情况。
(2)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录取学生。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9日。民办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统一委托公证机构进行,同时邀请由民办学校领导、报名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民办学校教师代表、纪检、公证、媒体等代表参与各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由公证处从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并通知相关人员。电脑派位具体流程在现场派位时向代表公开公布。
(4)7月9日电脑派位结束后,学校当场公布录取名单并在在校园公示栏公示。
(5)7月10日前,学校将录取结果通知到每位学生家长。学生根据学校要求于7月11--12日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报到学生空出的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子女剩余计划,由学校根据学校实际从未录取的报名学生中安排补录。
(6)7月14日,学校将最后录取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后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三、工作要求
(一)各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县教体局审核同意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少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各民办学校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师资情况、办学条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报名须知、咨询方式等信息,便于家长及学生了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宣传,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
(三)各民办学校严禁采用笔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与其他社会教育机构合作选拔学生,严禁把各种“奥赛”等内容纳入学生考察内容,严禁违反招生程序招收学生或超计划安排学生,严格按照录取结果注册学籍。
(四)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民办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削减其当年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名额、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五)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
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高青双语学校小学部:0533-7286167。
高青双语学校初中部:0533-7286157。
高青燕园学校:0533-2388010 、0533-2388018 。
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533-6973642。
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33-6973608。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电话:6980000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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