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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淄博两企业被纳入税收“黑名单”

齐点淄博 2021-07-16 15:23:57 阅读量:

2021-07-16 15:23:57


7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元童就淄博市2021年纳税信用评价情况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介绍2020年市税务局查处的两起典型涉税违法犯罪案件情况。

近年来,全市税务部门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市场主体不断增强守信意识。2020年以来,我市税务部门向“信用淄博”平台推送信用宣传信息142篇,引导市场主体签订纳税信用承诺书4960份;将严重税收违法企业列入税收“黑名单”,相关失信人面临从事民商事行为、担任重要职务、阻止出境等方面的全面限制和联合惩戒。

2020年市税务局查处两起典型涉税违法犯罪案件:

(一)淄博正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淄博正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淄博市高新区德馨园小区,法人代表刘海亮,经营性质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税务部门检查,发现该纳税人在2017-2019年度,大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全国各地税务部门发来的《已证实虚开通知单》,该纳税人共接受各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7份,涉及金额12003万元,涉及增值税税额2038万元,价税合计1404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该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二)淄博乐艺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淄博乐艺商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淄博市沂源县城历山路南首商务大厦A座1202号,法人代表王运永,实际控制人朱艺鑫。经税务部门检查,该企业向下游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从上游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涉嫌虚开。2017-2018年度,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63份,涉及金额1498万元、税额254万元;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3份,涉及金额1500万元、税额25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侦查起诉,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判处实控人朱艺鑫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半,并处罚金四万元。

鉴于上述两起案件已达到税收“黑名单”发布标准,淄博市税务部门已将上述两起案件纳入税收“黑名单”,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控人实施联合惩戒。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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