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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再不戴它将会被曝光!

齐点淄博 2021-07-17 16:25:57 阅读量:

2021-07-17 16:25:57

7月15日起

张店区在全区全面开展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集中整治行动


7月15日,张店区文明办、张店交警大队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各媒体设立曝光台,每天对部分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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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在依法查纠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采取协助民警执勤、学习交通安全法规、观看电动自行车事故案例等方式加强教育劝导。


全区范围内快递、外卖行业从业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务必佩戴安全头盔,对不按要求佩戴头盔的人员要及时在行业内通报。


张店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安全头盔销售行为的监管,严防不法商家哄抬物价。同时,倡议骑乘人员通过“爱心头盔”免费试用、电商平台网络购买安全头盔。 


全区范围内所有工厂、工商企业、村庄、小区、商场、农贸(集贸、批发)市场和城市商贸综合体、综合写字楼等单位,要落实佩戴安全头盔要求。


各级党政群机关、中央、省驻淄(张店)单位干部职工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各大中小学校的教职工、学生要发挥应有的示范带动作用,7月15日至7月19日,到各爱心头盔发放点尽快领取爱心头盔或自行购置到位。7月18日起,市、区文明办和交警部门将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在上下班时间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学校督查安全头盔佩戴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予以通报;村庄、小区、民营企业落实不力的,通报其所在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工作人员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并酌情予以扣分。


“爱心头盔”发放点











对于骑行者而言

没了头盔=没了安全保障

发生意外时,缺少最后一道防线

很有可能酿成悲剧

没有什么比安全更加重要!


来源:爱张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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