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拟建成13处夜经济街区,营业至凌晨!
8月30日,
张店区结合自身实际,
根据《淄博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
秩序管理暂行办法》,
拟设置以下区域为夜间经济街区(夜市),
经营时间、范围、标准全都有,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张店区就规范城区
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 向社会公众广泛征询意见 ↓↓↓ 为规范城区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营造规范、文明的经营环境,促进夜间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淄博市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秩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张店实际,拟设置如下区域为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询意见,诚邀广大热心市民积极参与,为打造本地品质活力的夜间经济品牌和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建言献策。 具体内容如下: 一、夜间经济街区(夜市)设置区域 (一) 区域位置 夜间经济街区(夜市),是指在城区特定地段、夜间特定时段,以特色餐饮、小商品等为主要经营业态的场所。现就遵循“定点定时,安全环保、卫生洁净、配套齐全”的原则,确定张店建成区内首批夜经济街区(夜市)13处,分别为: 1.印象汇经济街区,经营范围:餐饮、购物,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柳泉路化纤街路口西南角,管理单位:淄博欢购管理有限公司。 2.悍码头小镇美食广场,经营范围:餐饮,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悍码头小镇院内,管理单位:淄博蓝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东坊文创园,经营范围:餐饮、文化创意,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东方文创园院内,管理单位:淄博东坊园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东方智谷青创园,经营范围:餐饮、文化创意,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青创园院内,管理单位:东方智谷(淄博)商业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5.淄博王府井广场,经营范围:餐饮、购物,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美食街至共青团路,管理单位:山东悦千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8.唐库文创园,经营范围:餐饮、文化创意,经营时段:18:00-24:00,四至区域:和平路地矿家园以南,翰文苑以西,管理单位:山东唐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9.华润淄博万象汇商圈,地址:金晶大道与商场东街交汇处东北角。 10.万达广场商圈,地址:中润大道与南京路西北角。 11.玉黛湖夜经济综合体,地址:鲁山大道以东,309国道以北。 12.宏程新天地商业街,地址:南京路与联通路西南角。 13.齐新文化创意产业园,地址:鲁泰大道大张社区东门。 (二) 经营管理 经营场所应具备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设施和条件,划定地界,固定摊位,设立夜间经济街区(夜市)经营标识牌。摊位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定点定位,不得越线。 经营者应依法经营,亮证经营,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市、撤市,实施动态管理。按规定使用统一摊位(车)名称、标识。经营设施干净、整洁、美观。餐饮及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设施应加装符合要求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夜间经济街区(夜市)食品、餐饮经营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得采购、加工、出售腐烂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进货时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进货票据、产品合格证明。所有烹饪、熟食制作、加工只能使用半成品,不得现场宰杀、加工。 二、规范烧烤业态发展 (一) 打造品牌 : (二) 经营管理: 1.烧烤经营须“进店、进院、进场”,必须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油烟净化设备定期予以清洗,确保达标排放。禁止在室外进行烧烤加工、制作,并严格遵守“十条规范”,不得噪声扰民。对店外经营烧烤行为要及时予以取缔。 2.经营者应办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穿戴洁净工作服、帽,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留存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票据,所用畜禽产品索取并张贴公示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加工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布局合理,分设原料仓库、粗加工间、烤肉间,场所清洁,食品原料、加工用工具、用具、容器离墙离地存放; 食品原料清洗分池、分类清洗,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使用自消毒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容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制作和供餐需要; 使用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和一次性餐饮具,查验、留存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复印件,倡导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加工用水使用符合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水源; 加工经营场所应配备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密闭带盖垃圾桶; 购进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格遵守进口冷链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按时进行核酸检测并完成疫苗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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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今日张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