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九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4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20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7个区县,张店区1件,淄川区7件,博山区2件,周村区3件,临淄区2件,沂源县3件,经开区2件;共涉及环境问题20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个,大气污染问题8个,土壤污染问题2个,生态破坏问题5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134件。其中张店区8件,淄川区47件,博山区10件,周村区26件,临淄区15件,桓台县13件,高青县1件,沂源县10件,高新区2件,经开区7件,文昌湖区0件;共涉及环境问题134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5个,大气污染问题52个,土壤污染问题16个,生态破坏问题21个,噪声污染问题13个,其他污染问题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