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一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16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9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5个区县和1个市直部门,其中,张店区1件,博山区3件,临淄区2件,桓台县1件,经开区1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9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个,大气污染问题3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噪声问题3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371件。其中张店区28件,淄川区123件,博山区32件,周村区59件,临淄区45件,桓台县36件,高青县2件,沂源县22件,高新区13件,经开区24件,文昌湖区3件;共涉及环境问题37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47个,大气污染问题134个,土壤污染问题61个,生态破坏问题70个,噪声污染问题35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