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六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2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12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7个区县,其中,张店区1件,淄川区1件,博山区2件,周村区2件,临淄区2件,桓台县2件,沂源县4件;共涉及环境问题12个,其中水污染问题4个,大气污染问题3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生态破坏问题1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2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482件。其中张店区41件,淄川区150件,博山区48件,周村区72件,临淄区64件,桓台县52件,高青县9件,沂源县34件,高新区19件,经开区36件,文昌湖区10件;共涉及环境问题482个,其中水污染问题67个,大气污染问题167个,土壤污染问题85个,生态破坏问题89个,噪声污染问题43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3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