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七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22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29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8个区县,其中,张店区3件,淄川区4件,博山区4件,周村区8件,临淄区4件,桓台县5件,沂源县3件,高新区3件;共涉及环境问题29个,其中水污染问题4个,大气污染问题11个,土壤污染问题6个,生态破坏问题5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2件。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22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511件。其中张店区44件,淄川区154件,博山区52件,周村区80件,临淄区68件,桓台县57件,高青县9件,沂源县37件,高新区22件,经开区36件,文昌湖区10件;共涉及环境问题51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71个,大气污染问题178个,土壤污染问题91个,生态破坏问题94个,噪声污染问题44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