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淄博教育:老师全面推行能上能下,动态管理
10月1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淄博市深入推进教师岗位分级竞聘新闻发布会,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孙英涛就全市教育系统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情况向社会进行发布,市财政局四级调研员李宝明,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王昊天,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淄博市教育局等三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教育系统全面推进专业技术岗位分级竞聘工作,健全完善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意味着淄博正在用更加科学的改革,更加精细化的评价机制,激活庞大教师队伍的“一池春水”。
“职级能上不能下,待遇能上不能下”一直是困扰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问题,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制订了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分级竞聘上岗办法,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新路径。
《指导意见》明确了分级竞聘的目标任务: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完善淄博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激励机制,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岗位竞聘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聘后考核,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指导意见》规定,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正高级岗位三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到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参加竞聘在岗人员为淄博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聘期原则上为一年。
“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成为这次分级聘任的最大亮点。
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教师强才有教育强。淄博市教育局局长孙英涛说,分级竞聘让教师评价机制更科学、更精细,有助于打通教师成长的通道,拓宽教师的上升空间,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克服职业倦怠,激发工作热情,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幸福感,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改革总会触动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但奖勤罚懒也是这次改革的应有之义。《指导意见》提出,分级聘任坚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完成岗位工作任务情况和考核结果为基本条件,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尤其向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班主任倾斜。
此前,我市临淄等区县已进行了试点探索,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齐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