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幼儿园:为认真落实全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范围内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教训,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压实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督导检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共同守护好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保证舌尖上的营养。学校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检查,市教育局进行抽查。(一)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各学校要以校长或法人代表为负责人申请办理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要根据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日常管理档案。落实学校食堂每周自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校长每学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参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要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特别是校长陪餐制度,压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妥善做好事件处置应对。(二)食堂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加强对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供餐、洗消、留样等关键环节的闭环管理,确保安全可控。严格规范食品及原材料采购、贮存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实行大宗食材集中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严禁使用来源不明、三无、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荤素分开。严格规范消毒管理,配齐配全用好消毒设施设备,按要求进行消毒,并做好防尘、防鼠、防虫害工作,确保食品、厨具、餐具、餐厅的安全卫生。严格规范食品留样管理,配备留样专用设备,专人管理,如实称重填写留样食品重量,留样重量不少于125克。严格规范食堂用水管理,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食堂用水管理档案,做好食堂末梢水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合格。严格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整改隐患问题。(三)从业人员管理。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所有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严禁带病上岗,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开展岗前培训、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食堂从业人员人文关怀,关心从业人员健康状态、生活状态、思想状态,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提高从业人员责任心,有效防范因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引发食品安全问题。(四)校外配餐。根据《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校外配餐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和任务分工,加强校外配餐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中小学校校外配餐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校外配餐单位的准入和退出。各学校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组织开展校外配餐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校外配餐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成立膳食委员会,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家长对配餐质量卫生、营养搭配、口味口感、供餐服务等进行量化评价。要建立校外配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会同校外配餐单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能力。(一)各区县、各学校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让学生吃饱吃好作为一项民生实事牢牢抓在手上,强化食品安全意识,落实教育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以服务保障师生为目的,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规范食堂管理,做到饭菜营养搭配合理,价格定价合理。(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指导辖区学校对照检查重点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学校校长要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参与自查自纠,如实填写《淄博市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表》,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三)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建有食堂的学校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数量不少于20%,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校外配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对工作敷衍了事、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学校、配餐单位要依法依规督促做好问题整改,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提高管理水平。识别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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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