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刚刚发布!12月20至23日禁止!
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提醒公众,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
易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
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活动。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来源:掌中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