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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答淄博市户籍制度改革五大热点问题

齐点淄博 2022-01-05 15:44:44 阅读量:

2022-01-05 15:44:44

问题1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21]9号)(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后,群众最关心的应该是落户政策有哪些变化、具体怎么办理,请问,公安机关会配套出台相关的服务措施吗?



答: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公安机关靠前一步,提前谋划,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同步部署开展了我市落户政策的调查研究,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淄公发[2021]9号),已于2021年12月31日正式印发实施。该细则共6章45条,包括7类31项户口迁移登记业务,对城镇范围内的居住、投靠、就业和人才落户,以及农村地区落户、集体户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立足“一次办好”,围绕减材料、减环节,明确了具体办理规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落户需求。另外,针对因二手房买卖、购买法拍房、离婚等原因办理户口迁移的特殊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政策空白,着力打造诚信友善公安政务服务环境。

同时,为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答疑工作,畅通群众沟通联系渠道,公安机关在各区县户政管理部门选拔11名业务能力强的户籍民警,组建“户口帮办”队伍,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和服务承诺;在“掌上户籍室”开设“户口帮办”专栏,一所一“接线员”,线上实时解答群众咨询,全方位做好政策咨询和答复工作。近期,市民可通过关注“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政策发布情况,也可以在“掌上户籍室”平台查询市、区(县)公安机关户政部门以及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全市公安机关户籍民警将竭诚为广大群众提供最高效、最优质、最专业的落户服务。

问题2
请问我市在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自2019年12月列入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率先突破、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在淄川、博山2个试点区县先行先试基础上,全市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工作,狠抓顶层设计、责任落实、推进机制等关键环节,制定印发试验区建设五年行动方案,成立市、区两级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有力、有效推动了各项试验任务落地落实。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相关配套政策,上线运行全省首个市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系统,完成山东试验片区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启动建设,淄川经济开发区、博山产业新城2个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加快建设,“数字农业贷”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获国家、省级发改部门宣传推介。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进一步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推动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高效推进,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路径和实践经验,全力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淄博样板”。

问题3
新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后,在保障居民子女义务段入学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当前,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这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实施的,具有政策的稳定性。新户籍制度实施后,人口流动会更加频繁,为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市教育局将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协调对接、测算区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和变化情况,坚持和落实好国家“就近免试入学”有关规定,做好义务段学校招生入学各方面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通过公开招生咨询热线、网上政策发布、提前到幼儿园和学校宣讲等措施,对本区县招生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居民及时了解入学政策。

问题4
人社部门可以为来淄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什么样的政策和服务?

答:当前,我市正着力打造“五好”城市,人社部门主动发挥职能作用,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淄就业创业,助力“好创业”城市建设。我们采取“政策找人、无形认证”的机制,落实生活补贴、购房补助、一次性亲情引才奖励等人才政策,全面推动人才政策覆盖“无遗漏”、办理“无感化”,今年以来,已累计发放4.2亿元。为了提升留才稳定性,我们还举办了青年人喜爱的露营趴、读书会、麦田音乐节等“暖才沙龙”189场,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登记报到、调整改派、档案查询等常用8项服务事项“一键直达”,增强高校毕业生的获得感。

对于来淄创业的青年人才,我们提供最高30万元的个人贴息担保贷款、3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贴息贷款。为了解决创业“融资难”问题,还在省内率先推出了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组合贷”。此外,创业者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评选等政策。今年以来,全市政策性扶持创业1.8万人,落实创业类补贴2004.5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贴息贷款11.39亿元。在政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我们还配套有公益性的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园区入驻、创业导师“一对一”服务、创业大赛展示交流等服务,统筹打造了省内首个集政策资金链、培训服务链、人才资源链于一体的集成化“掌办”智能创业服务云平台,为我市创业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创业扶持生态环境,欢迎全国各地有志青年来淄就业创业。

问题5
《实施意见》提到要保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合法权益,请问如何保障我市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答: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可以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或者退还集体,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对于集体收益分配权,即集体成员基于集体成员资格所享有的请求集体组织向自己分配集体收益的权利。《意见》实施后,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科学合理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流转其相关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合法权益。

淄博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齐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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